2018年海南萬寧黨群機關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2018年萬寧市黨群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2018年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綜合成績的查詢方式以及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已在海南黨建網(wǎng)、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上發(fā)布,為做好萬寧市黨群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復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是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并在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招考名額數(shù)為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招考名額為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范圍內(nèi)的人員。通過資格復審的,確定為參加面試的人選;經(jīng)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自愿放棄的,取消參加面試資格,并按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名依次遞補。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8年7月2日至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地點:萬寧市黨政綜合辦公大樓市委組織部干部科703室(海南省萬寧市萬城鎮(zhèn)紅專中街)。
三、資格復審內(nèi)容
1.身份證、準考證、報名表。
2.學歷、學位證書(往屆畢業(yè)生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出具學校準予畢業(yè)的相關證明材料。
3.報考人員為定向生和委培生,須出具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報考人員為留學出國人員,須提供《招考公告》中規(guī)定的材料,尤其是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5.報考人員屬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
以上所有材料,報考人員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資格復審后,原件交還報考人員本人,復印件由市委組織部留存。通過資格復審的,將在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準考證上的相片處蓋章。
四、其它有關事項
1.報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攜帶報考人相關材料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報考人員的書面委托書。
2.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須提供本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書面申請材料;一時不能提供書面申請材料原件的,可先傳真后郵寄原件。
3.經(jīng)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提供材料不全以及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jié)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無故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咨詢電話:0898-62236830 62223542(傳真)
中共萬寧市委組織部
2018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