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十堰市直事業(yè)單位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2019年十堰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2019年十堰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已公布,根據(jù)招聘公告要求,現(xiàn)將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注意事項予以公告,請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逾期視為放棄。
一、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2019年7月2日(星期二)下午半天,15:00--18:00(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資格復審地點在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茅箭區(qū)市府路9號)七樓大會議室。
二、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并按以下順序擺放原件和裝訂復印件):
?。?)《2019年十堰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確認表》(詳見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載填寫相關信息,并將附件1中自己姓名前的編號寫在附件2右上角)。
?。?)第二代身份證、準考證、本人簽名確認的《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
?。?)按招聘公告《崗位表》“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其中屬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按時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證明材料(詳見附件4)。
?。?)按招聘公告《崗位表》“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相關職稱證、職(執(zhí)、從)業(yè)證等。
(5)按招聘公告《崗位表》“招聘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考生須提供崗位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清單、銀行或單位工資清單等相關資料),離校未就業(yè)的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相關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累計,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31日。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工作經歷不作為報考專業(yè)工作經歷。
?。?)已在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工作的正式在編人員,需提供人事關系所在單位蓋章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按招聘公告及其附件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資料。
?。?)所需各類證件須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不符合招聘條件,取消聘用資格。
?。ǘ┵Y格復審完成后現(xiàn)場繳納面試費現(xiàn)金50元/人,未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自愿放棄出現(xiàn)的面試人選缺額,可以按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不超過2次。
?。ㄈ┪兴诉M行資格復審的,除前述證件資料齊全,還需出具正式的全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ㄋ模士甲C遺失的考生,請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十堰市人事考試院610室(茅箭區(qū)市府路9號)補打印。
附件:
1.2019年十堰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2.2019年十堰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確認表.xls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