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
2024年寧夏交通運輸廳自主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http://m.jinglongming.com 2024-08-30 09:44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緩解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事業(yè)單位高層次人才緊缺問題,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政辦規(guī)發(fā)〔2023〕9號),結合實際,現就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ㄒ唬┕_、平等、競爭、擇優(yōu);
?。ǘ┑虏偶?zhèn)?、以德為先?/div>
?。ㄈI(yè)匹配、人崗相適。
二、招聘對象及應聘條件
面向全國招聘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的畢業(yè)生。
?。ㄒ唬┚哂邢铝匈Y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思想素質和道德素質;
2.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3.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中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目前仍在懲戒期的;
5.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6.現役軍人;
7.新招(錄)聘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期限(含試用期)的;
8.定向培養(yǎng)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yǎng)學習的;
9.應聘者不得報考與《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
?。ㄈ┠挲g計算截止日期:2024年8月30日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本次共招聘博士研究生學歷的高校畢業(yè)生2名,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及有關事項詳見《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ㄒ唬﹫竺百Y格審查。
1.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在報名時間內將本人報名表、電子照片、報名所需各類材料PDF掃描件等發(fā)送至指定電子郵箱cannavaro1016@126.com(以“姓名+應聘崗位+專業(yè)”命名)內。
報名時間:2024年9月9日08:30至2024年9月13日18:30,共5個工作日,應聘者須在以上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網絡報名時間以收到郵件時間為準。因網絡等客觀原因沒有接收到報名信息的,由報名者本人承擔責任(需本人打電話確認報名是否成功,聯系電話:0951-6076787)。
2.報名時提交的應聘材料:
?。?)包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網上查詢證明等,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應當提供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3)需提交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張。
3.報名資格審查。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及時向應聘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ǘ┵Y格復審。
1.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應聘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2.擬定于2024年9月中旬(以具體通知時間為準)在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進行。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須提交以下資料:《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對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不能按期畢業(yè)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者不予聘用。
?。ㄈ┟嬖?。
擬定于2024年9月下旬(以具體通知時間為準)在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進行面試,分為個人陳述和答辯兩個環(huán)節(jié),個人陳述內容主要為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成果和學術經歷,匯報時間不超過10分鐘。答辯主要了解應聘者學術研究背景、科研能力、人崗匹配度和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等,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應聘人員面試成績低于60分取消應聘資格。
?。ㄋ模w檢和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排名,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1.體檢。
體檢由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行業(y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2.考察。
按照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與考察人選面談等方法,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疾熘邪l(fā)現應聘者存在招聘公告中所列不得應聘相關情形的,不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以及其他不宜進入事業(yè)單位工作情形的,經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自主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取消應聘資格。
?。ㄎ澹徫贿f補情況。
1.遞補情形
在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因應聘者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反映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核實后取消應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應聘者中,根據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2.不遞補情形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名單公示公告發(fā)布后至面試結束,出現的空缺面試人員名額不再遞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聘用批復文件印發(fā)之日起,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面試、體檢、考察結果,招聘領導小組確定擬聘人員。并在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事項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自主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根據需要對招聘工作安排作出調整的,將及時在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網站發(fā)布補充公告或通知。
?。ǘ┍敬巫灾髡衅腹ぷ鬟`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招聘單位相關人員、應聘者在辦理公開招聘相關事項時需要回避的,應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相關要求提出回避。
?。ㄋ模刚邎竺麜r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承擔。
?。ㄎ澹┓采婕氨敬握衅钢卮笫马椈蚬嫖幢M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政策咨詢電話:0951-6076679,0951-6076803,0951-6076787
舉報電話:0951-6076676,0951-6076562
接受政策咨詢和技術咨詢的時間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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